淮安市检查并通报全市公共机构夏季高温季节用能情况
2017-08-23
      近日,淮安市印发文件,对全市公共机构夏季高温季节用能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全市大部分公共机构能够严格执行节约用电、用水管理制度,加强用能设备管理。日常工作中,办公场所照明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减少或不使用照明灯具;合理设置空调温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办公建筑内普及节水型器具,及时淘汰更换非节水型器具。但仍有少数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人员节能意识不高、节能知识匮乏,空调温度设置不合理、开门开窗使用空调、白昼灯、长明灯、长流水、跑冒滴漏等浪费能源资源等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部分乡镇公共机构仍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通报对涉及上述问题的62家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进行了点名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应用于市级机关科学跨越发展考核和市对县节能工作年度考核。
      7月下旬到8月初,淮安市组织检查组,利用两周时间对全市8个县区、市级机关96个部门夏季高温季节用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各级公共机构用电(照明、空调)、用水设备使用及管理情况。检查采取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的方式进行,范围涵盖市级机关各单位及所属大部分公共机构、各县区部分县级机关及部分所辖乡镇(街道)公共机构。  (赵国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