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废旧商品回收工作承办单位实现平稳交接
2017-11-24
    2014年,我市印发《淮安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该工作实施三年来,我市已经初步建立了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因我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原承办单位协议于今年9月到期,为保持此项工作的延续性,我市商务、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提早准备,认真做好新承办单位的选定、公示、签约等各项工作,并专门印发文件,要求各级公共机构做好废旧商品回收承办单位变更后回收装置调整、回收协议签订等相关工作。文件指出,目前我市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范围、方式、流程保持不变,各公共机构原签订的《淮安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处置委托书》继续有效,协议到期后与新承办单位重新签约。
    新承办单位变更后,我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将引入“互联网+回收”模式,增加手机app及微信客户端网上预约提交方式。目前,我市废旧商品回收工作承办单位已经完成平稳交接,我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实现了持续有效开展。



(赵国顺)